交易信息 (成交) | |||
标的名称: | 博罗县公安局没收电子产品(***件)挂牌转让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博罗[****]***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交易编号: | *******-*** | 报价结束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底价(*元): | 0.**** | 竞买保证金(*元): | 0.** |
报价幅度(*元): | 0.** | 报名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成交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成交人: | ************ | 成交价(*元): | 2.**** |
交易条件说明 | |||
根据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局将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法没收的涉案物品按规定进行公开挂牌交易,标的实物状况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信息有出入,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交易标的详情 1、标的名称:博罗县公安局没收电子产品(***件)。 2、标的现状:标的包含手机***部、平板电脑1台、笔记本电脑2台、压机2台、注油机3台、焊锡机1台、封口机5台、热收缩机1台、打码机1台、包装机1台、监控主机1台、电脑主机6台、激光打码机**台共***件电子产品,均是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法没收的涉案物品。 3、标的用途:电子产品回收拆解。须承诺该标的存储的信息自行清除,不得违法使用,不得复制、传播、出售。若因竞得人原因造成原机主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竞得人要承担*切法律后果。 4、报名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法人身份证、保密承诺书(自拟)。 5、交易底价:0.*****元。 6、加价幅度:人民币 0.** *元。 7、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0.** *元。 8、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汇入博罗县公安局暂扣款账户。 *、交易保证金的收退 意向人应当在竞价报名截止前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竞价活动。竞得人保证金在交易中心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移交清单》后原路退还。未竞得人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原路退还。 *、竞价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交易标的已设置资格条件的,须由委托方进行事后资格审核。成交候选人应在网上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递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函后,方可办理成交手续)。 成交手续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进行物品移交和清场。竞得人在标的清场时所发生的*切费用均由竞得人独自承担,具体包括运输、搬运、特殊作业等费用。移交清场后双方签订《移交清单》。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交易条件,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要求执行,不得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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