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年度增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市人民医院宿舍、实验小学宿舍等)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年度增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市人民医院宿舍、实验小学宿舍等)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泰市青云街道。
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新泰市****年度增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市人民医院宿舍、实验小学宿舍等),主要改造内容:楼顶防水、外墙粉刷、污水排水、监控、雨污分离、非机动车停车棚、消防通道、道路硬化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日历天) | 招标控制价(*元) |
****-**-****-****-** | 新泰市****年度增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市人民医院宿舍、实验小学宿舍等)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 全部内容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级](含)**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体化平台验证。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1.领取时间: 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2.领取地点: 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工程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1.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递交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开标室;逾期递交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登*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查询成功后方可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能上传投标文件;
3.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以最后*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4.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_*****/**_*****.****。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未办理**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注: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新泰市开拓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泰安市华伟家园A座8层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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