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商丘市睢阳区、梁园区、柘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提存款系统建设项目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现就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睢阳区、梁园区、柘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提存款系统建设项目
2、拟采购服务的说明:本次采购内容是法院提存案款管理软件系统,提存案款管理软件系统是在现有“*案*账号”系统中增设提存款管理模块,实现提存模块通过列表、图形等形式展示执行案款从提存到发放的全过程,同时,通过执行案款监管平台,对辖区法院的提存款账户和每笔提存款的提存发放进行全过程监管。具体功能详见单*来源文件。
*、单*来源公示发布日期及媒体:
****年7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单*来源公示,在公示期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单*来源公示提出异议。
*、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年8月**日**:**(北京时间)
2、评审地址:商丘市睢阳区东方街道办事处电业社区文化路***号中原银行8楼会议室。
*、成交结果:
成交单位:*************
成交报价:******.**元
服务期限:系统建设期5日历天,系统运营后终身免费维保。
*、成交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东方街道办事处电业社区文化路***号
招标代理:************
联 系 人:施政杰 赵璞熹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路与红专路交叉口思达数码大厦9楼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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