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城区污水提质增效项目(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建设项目)已由*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沙发改(****)基字**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明市沙县区市政工程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明市沙县区市政工程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明市沙县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投资额约***.*****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城区污水提质增效项目(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建设项目)的施工,拟建尾水管 ******,管道过东溪采用在沉管的施工方式,过东溪后沿现状道 路底下敷设,最终排至沙溪。设计管线长 ****,排气阀井2座,排泥阀井1座,消能井1 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金额*****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其中暂列金额:******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工程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8月2日 **:**:**至****年8月7日 **:**:**通过*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整(¥:****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元以下(含*****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8月**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市沙县区市政工程中心
地址:福建省*明市沙县区城西后路**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明市沙县区商会大厦**层B区厦门建兴,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明市沙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明市沙县区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沙县区新华都*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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