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2、采购项目名称:*******配餐中心****-****年度生活物资采购项目(副食、豆制品)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5月**日
5、评审日期:****年6月4日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配餐中心****-****年度生活物资采购项目(副食、豆制品)项目:主要采购监狱配餐中心用副食、豆制品(豆腐、绿豆芽、黄豆芽、*张、挂面、粽子、汤圆、水饺、纯奶、火腿肠等)。
*、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豫政采(2)********-1 | 见公告第*项 | 上海市闵行区立跃路****弄**号第**幢1层 | *******.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评审专家名单:侯秀婷、李燕强、张书芬、时朝君、朱金如(采购人代表)
*、代理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代理服务费:****6.**元。
*、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中标供应商总得分:**.**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层
联系人:李玉龙 刘梦柯 张娜
联系方式:****-********/********
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龙 刘梦柯 张娜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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