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期工程工程总承包已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独山港投[***2]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行政监督部门为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期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元,工程概算****.***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6***.***元,建设规模:新建规模 5.0 *吨/日净水厂*座,建成后总规模为 **.9 *吨/日。具体包括:新建 5 *吨/日的反应沉淀清水叠合池和 V 型滤池各 1 座及相应配套的设备、工艺管道等,水厂采用常规处理工艺(机械混合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V 型滤池+清水池);建设独山港区工业水厂数字化管理示范项目;新建汇港路(中山路-老海塘)***** 供水管线长约 1.***,新建海港路(海河路-海涛路)供水管线工程 *****,长约 0.***;建设地点:位于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厂区内预留地块。
2.2本次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期工程,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水厂改造1#、2#浓缩池、中控室改造已由招标人另行完成。
本次招标控制价****.*****元。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日历天内室外输水管线完成并通水,主体结构在****年3月**日前完成,设备安装及通水试运行在****年6月**日前完成;其余在****年**月**日前完成。
2.4其他: / 。
3.1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须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R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R其他: 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设计资质的投标人。
3.3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3.5R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级建造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R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其他:
3.11R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1年7月5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1年7月5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3.15R 上述条款3.**-3.14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平湖)(****://****.******.***.**/**********/***********,下同) ;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平湖)(****://****.******.***.**/**********/***********,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年6月4日至****年7月5日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7月5日9时**分,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楼),代理公司提前半小时接标。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平湖市独山港区 地 址:平湖市漕兑路**号总商会大厦D幢**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 朱女士
电 话:****-********转*** 电 话: ****-********
邮 箱: 邮 箱: **********@**.***
****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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