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饶镇蔡桥集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服务项目(*次)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古饶镇蔡桥集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服务项目(*次)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灯能源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濉溪县濉芜现代产业园区紫藤路与芙蓉路交叉口
成交金额:******.** 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灯能源建设有限公司 服务范围:古饶镇蔡桥集 服务要求:1、运维服务费是指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完成古饶镇蔡桥集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营产生的人工费、药剂费、电费、维修维护费(包含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损耗件更换,维修更换所需部件在****元以上由采购人提供,维修更换材料需经采购人批准)、管理费、保险、化验费、检测、验收、技术服务、第*方检测报告费、利润、税费、市场变化以及合同明示的所有责任、义务、风险金及其它不可预见的*切费用等。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址:古饶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淮北市古城路相王大厦
联系人:**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