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已由 唐山市人民政府 以 唐政办字【****】***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全部由项目承接单位投融资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模式:按照市场化(“政府发榜,企业揭榜”)方式选取项目承接单位,项目承接单位应当促进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引导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运营,依法依规推进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
2.项目服务内容:
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项目建成后将具备为唐山市域范围内的新能源充电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能力。 提供的维修维护服务:服务期内为保证良好的充电服务须提供相应充电设施的维护维修服务,维护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保持项目所建设施设备运转正常,环境整洁;根据最新国家、行业或地区标准及时对所服务的项目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收费合理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和社会满意度;完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服务标准:遵循国家及河北省、唐山市的充电设施服务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接受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及时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用户需求对充电设施及运营服务网络进行升级和改造;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充电设备、计量器具、安全标识、费用收缴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服务投诉处理机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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