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仓镇张长营村服装加工车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立仓镇张长营村服装加工车间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隆金街***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元*角*分(¥*******.**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立仓镇张长营村服装加工车间项目 施工范围:立仓镇张长营村服装加工车间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皖************ |
*、评审专家名单:
刘朝华、相开锐、于标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代理服务费*****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期限:****年**月**日
3.开标日期:****年**月8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5.业绩:无
6.信誉(荣誉获奖):无
7.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年**月**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投诉受理部门
蒙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立仓镇老街社区**路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亳州市蒙城县望月路与*蔡路交叉口南华苑综合体南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附件
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2.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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